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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5: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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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104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DH2024001

项目名称: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1,670.24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3,911,670.24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11,670.24

3,598,736.62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开标时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市镇光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23日至2024年10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4年110414:3015: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04150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04150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发售采购文件登记表

备注

1.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自行下载 “发售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发售采购文件登记表”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磋商文件。

2.报名成功不等于资格性和符合性通过。

 

八、采购信息发布与结果公告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donghongzx.com/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光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光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肖先生,0751-6493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教场村莲花农贸市场Q区42号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1-8961206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1-8961206

 

 

                           采购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光辉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22